随着无障碍环境建设的日趋完善,越来越多的残疾人能够走出家门,更加平等地参与公共生活。
残疾人的社会参与和社会权利的实现,不仅局限于残疾人的基础服务设施,更与社会整体的无障碍环境建设密切相关。无障碍环境对保障残疾人自尊、独立、平等参与社会生活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
我国的无障碍环境建设起步于 20 世纪 80年代。1985年3月,由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组织北京市残疾人协会和北京市建筑设计院发起了一场名为 “残疾人与社会环境”的研讨会,让“无障碍”首次进入国人的视野,成为了新中国无障碍建设的第一座里程碑。1989年4月1日,作为我国首部无障碍建设设计标准,《方便残疾人使用的城市道路和建筑物设计规范》正式实施,这标志着我国无障碍设施建设工作走上正规化,中国无障碍设施建设标准自此有据可依。其后,我国政府无障碍环境建设内容逐渐扩大完善,对残疾人无障碍环境建设的关注从理念重视,逐渐转化为更加具体的实践推动。对于无障碍建设的保障主体亦逐渐明确,尤其是明确了政府在其中所承担的责任。特别是2008 年,以北京举办奥运会和残奥会为契机,我国政府修订《残疾人保障法》,对有关无障碍建设的标准规范进行梳理审定和扩展,形成较为完善的技术标准体系。在国家政策指引下,多个城市也开始编制无障碍建设和改造规划。2012 年,我国首部专门阐述无障碍环境建设的法规《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出台,为我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提供了系统的法律基础。之后,无障碍环境建设在中央、地方及主要行业的政策制定中得到更多关注和推动。
从整体上看,在物质环境无障碍建设方面我国正在分区域有重点地逐步推进。在残疾人事业“八五”到“十一五”计划纲要中,都规定了建设无障碍设施的任务与举措。2002年由建设部、民政部、中国残联、全国老龄委在北京、上海、天津、广州等12个城市开展的创建全国无障碍设施示范城市活动,探索了我国城市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的经验与模式,并在全国100个城市开展起来,在之后的5年里,这些城市在道路、公共建筑、公共交通设施、居住区、残疾人老年人服务设施、残疾人家庭、信息交流无障碍、无障碍管理、宣传等无障碍环境建设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初步形成了中国城市无障碍化的基本格局。
为适应信息化社会发展,我国政府从2004 年开始启动信息无障碍建设工作,并积极推动标准制定、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在公共部门、服务行业以及与民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领域,无障碍信息服务逐步开展。比如,公安部在全国推行12110 短信报警服务;中国银监会、银行业协会出台为残疾人提供无障碍服务的服务规范;国家药监局开始对药品标注盲文工作进行研究。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在地图中加注残疾人服务机构信息。此外,一些重点公共场所和公交车配备了电子信息屏幕系统;盲人学生参加普通高考可以采用盲人试卷、大字版试卷、电子试卷等形式;国内大部分省市电视台的新闻、电视剧中已加配字幕;政府政务网站、主流新闻媒体网站的无障碍建设获得改进,以满足残疾人及其他弱势人群公平访问政务网站和新闻媒体网站的需求,地方图书馆的无障碍阅读设施与服务也不断完善。
除此之外,以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为工作重点的社区服务无障碍建设也在逐步推进。并在无障碍设施示范城市创建中,增加了残疾人专用停车位,人行道、公共绿地、公共服务设施如电梯、公厕等无障碍方面的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