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自强模范先进事迹
罗桑 男,藏族,中共党员,1981年5月生,肢残,仁布县仁布乡农牧民建筑队经理。2008年他成立了仁布县仁布乡农牧民建筑施工队,当时队里只有十几个人,其中包括残疾人。刚开始生意订单非常少,为了尽快改变这种状况,使施工队的生意做活起来,他不顾自己腿脚不便,到处联系活干,一走就是十几里路,脚上经常磨出血泡。为了不影响第二天出去,他回到住处后含着泪把血泡挑开。凭借着整个施工队过硬的技术和真诚待人,渐渐地生意好了起来。现在他每年带领农牧民创收20余万元,施工队的人数是以前的三倍,并帮助5个残疾人实现了就业,工资与其他人一样,都达到了上千元,同时,解决了7户贫困户家里劳力的就业问题。
拉果次仁 男,藏族,中共党员,1964年生,肢残,贡嘎县杰德秀镇个体经营者。虽然全身瘫痪,但他靠着坚强的毅力成为家里的顶梁柱,并尽自己的努力回馈社会。2000年他借钱开办了手工艺销售店,2007年在地、县残疾人联合会的帮助下又创办了“杰德秀镇民族手工艺编制厂”,同时办起了“残疾人手工艺技术培训基地”, 通过“公司+农户”的形式将产品销往西藏各地乃至尼泊尔、缅甸等国家。目前,他拥有自己的生产车间及运输车辆,每年净收入将近23万元,厂内从业人员达30人,其中贫困户14人、残疾6人。从业人员每月工资最高达2300元。他尽力关心残疾人等弱势群体,每年都开展爱心送温暖活动,还常常对孤儿、贫困学生进行捐款捐物。
全国助残先进集体先进事迹
自治区司法厅法律援助中心 积极开展对残疾人的帮扶工作,加强对残疾人合法权益的?;?,在助残领域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效。健全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组织机构,加强对全区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的领导,协调解决残疾人维权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制定残疾人法律援助维权工作制度。中心成立之始,就将对残疾人的法律援助列入重点工作,制定了《自治区法律援助中心残疾人维权工作制度》,为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提供了制度保证。发展队伍,实现残疾人法律援助的专业化、规范化,组建了残疾人法律援助骨干队伍,主要由历年来在服务残疾人领域有比较突出贡献的骨干律师和法律援助工作者组成,并按专业划片,对划片区域内的受援对象进行对口援助。
全国助残先进个人先进事迹
杨国辉 男,汉族,中共党员,1969年1月生,日喀则市第一中学校长。2012年起无条件接收从日喀则市边雄乡特殊学校毕业的盲人学生。针对他们制定了一系列帮助照顾政策,例如让老师给他们个别辅导、让普通学生轮流帮助他们、给他们设立专门的打饭窗口等。2012年时,解决14名没有享受国家“三包”政策的残疾学生的学习、生活费用。并积极协调,让在当年中考中取得好成绩的普布扎西等三名学生如愿以偿地进入了拉萨、北京等地高中继续就读。他获得了“西藏自治区级骨干教师”等荣誉。
边巴罗布 男,藏族,中共党员,1974年4月生,日喀则地区司法处法援科副科长。仅2013年就为当事人解答法律咨询400多人次,特别是对一些行动不便的残疾人,做到亲自上门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在法律援助中心设立绿色通道,规定对残疾人优先接待,优先指派,优先办理,及时审查。对不能起诉的案子,也要尽力调解,对重大案件及时请示汇报。“绿色通道”要求工作人员对残疾人一定要用最大的诚意,最大的热情,最大的耐心接待,最大限度地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同时积极奔走,在全地区工会、妇联和残联等单位和部门建立法律援助联络点,方便人民群众申请法律援助。
残疾人之家先进事迹
自治区残疾人康复服务中心 成立于1999年9月,是全区唯一的集各类残疾人康复项目为一体的综合性服务机构,现有职工78人,总建筑面积5500多平方米,康复床位77张。15年来,依靠优秀的康复人才队伍和优良的康复设施,立足残疾人生活、学习、就业等需求,大力开展残疾人肢体康复、聋儿听力语言康复、辅助器具供应、假肢矫形器安装、社区康复指导、盲人康复指导、精神病与智力康复等业务工作,并通过减免康复费用,提供生活、医疗补助,成立党员爱心基金等人性化措施,为接受康复治疗的残疾人提供了全面、优质、贴心的康复服务,使残疾人感受到了家的温暖。得到了西藏自治区党委、政府及上级有关业务部门的充分肯定,深受残疾人广泛赞誉和社会各界的好评。
自治区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 成立于2002年,中心高度重视残疾人就业问题,利用“残疾人就业援助月”、“残疾人专场招聘会”等活动为残疾人安排就业岗位,把特困残疾人或其家庭列入到每年的帮扶对象行列。2013年,开展入户调查及“送温暖”活动,走访了64名贫困残疾失业人员,送慰问金42000元,宣传资料4000份。2012年采购哈达编织和卡垫编织设备对残疾人进行培训,有76名残疾学员掌握了编织技术,部分学员找到了工作。截止到目前,中心对残疾人进行职业指导2668人次,职业介绍1637人次,经中心推荐的残疾人被用工单位录用668人。成功举办了两届全区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活动,2007年5月在西安参加“全国第三届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获“团体拼搏奖”,2011年6月在南京参加“全国第四届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获“团体道德风尚奖”。
全国残联系统先进工作者先进事迹
阿都热玛 男,回族,中共党员,1975年7月生,那曲地区残疾人联合会副理事长。2005年12月他到地区残联工作,深知残疾人是弱势群体中的弱势群体,特别是那曲地区平均海拔4500米以上,高寒缺氧,气候恶劣、社会经济发展缓慢,残疾人的生产、生活十分困难。他不断在学习残疾人工作业务和提高工作效率上刻苦钻研,在学先进、比先进和赶先进中找差距、寻不足,倾听残疾人的心声。通过他的努力,那曲地区的残疾人事业得到健康、稳步的发展。他忠实履行了“人道、廉洁、服务、奉献”的职业道德,解放观念,敢于创新,敬业奉献,使那曲地区的残疾人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受到地委、行署的好评,也得到广大残疾人朋友的认可。